关于交纳第二次协议招标中标金的特别提示
2007-03-21 16:22  文章来源:江苏外经贸厅网站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
各纺织品出口企业:

因2007年度第二次协议招标的企业可投标数量(最高投标量)的预定公布时间在4月2-6日期间,请各企业仔细阅读《2007年度输欧、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》,按《公告》的要求办理汇款,汇款金额应与投标的电子标书合计的投标保证金一致,如不符将影响企业的利益。

请企业办理汇款时在汇款用途栏一定注明“07第二次投标保证金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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